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Criminal Defense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上游罪犯在逃也能定洗钱罪?以案透析核心要点

作者: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徐小华 发布时间:2026-07-28 10:23:29点击:

在刑事司法与金融合规实务中,长期存在两大认知误区:一是认为上游犯罪嫌疑人必须归案、定罪判刑,才能追究下游洗钱行为的刑事责任;二是认为仅帮忙转账取现、出借银行卡,未参与上游犯罪实施,不构成刑事犯罪。伴随《刑法修正案(十一)/(十二)》及两高洗钱司法解释落地,洗钱罪认定规则大幅细化、打击范围全面收紧。本文结合典型金融洗钱案例,以新规视角拆解裁判逻辑、罪名边界,厘清实务争议与大众法律误区。

一、案件始末:百万诈骗赃款完整洗钱链条曝光

赵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结识境外在逃网络诈骗人员,双方达成非法合作协议:由对方提供非法窃取的民众网银账户及诈骗资金,赵某负责资金转移、洗白操作,并按转账金额的10%抽取高额提成。

为规避金融监管、隐匿资金真实流向,赵某纠集孙某、周某、吴某三人,通过非法途径收集多名社会人员身份证,批量办理九十余张银行卡,搭建专属非法资金结算通道。上游诈骗人员将117万余元信用卡诈骗赃款,分批转入涉案银行卡账户。
image.png

赵某团伙利用ATM机分散取现、银行柜面取款等方式拆分赃款,扣除约定提成后,严格按照上游人员指令划转剩余资金,全程完成诈骗赃款的合法化洗白流程。

案发后,公安机关快速侦破案件,抓获赵某等四名涉案人员,追缴涉案赃款38万余元。但实施信用卡诈骗的上游行为人始终在逃,未被立案审判、定罪量刑。作为该案的辩护律师,也对以上被告人作出两个方向的抗辩。我方代理的辩护团队,以构成洗钱罪为前提,主要在量刑情节上进行深挖,排除掉存在疑点的金额及在自首坦白上争取,得到了被告人及家属的认可。同时也在本罪的控辩审三方对本罪的准确认识上达成一致及维护了法律的正确适用。

image.png 

02 事前通谋与否,精准区分洗钱罪与上游犯罪共犯

实务中极易混淆洗钱罪与上游犯罪共犯,二者唯一核心区分标准为是否存在事前通谋。若行为人事前参与上游诈骗、贩毒等犯罪的策划、分工,事后协助洗白赃款,属于上游犯罪共犯,不再单独评价洗钱罪;若双方无事前共谋,行为人仅在事后明知资金为法定赃款,提供转账、取现等洗白服务,仅构成洗钱罪。

本案无任何证据证实四名被告人参与上游网络诈骗的谋划与实施,仅单纯提供事后资金洗白帮助,故独立构成洗钱罪,不成立诈骗罪共犯。

03 自洗钱行为独立入罪追责

《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洗钱罪“协助”要件,彻底废止旧法“自洗钱事后不可罚”规则。以往上游犯罪分子自行掩饰、隐瞒本人犯罪所得,会被上游重罪吸收,无需单独追责;现行法律明确自洗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

据此,本案中若在逃的上游诈骗人员归案,其自行转移、洗白诈骗赃款的行为,将单独成立洗钱罪,与信用卡诈骗罪数罪并罚,显著提升上游犯罪的违法成本。

04 罪名界分: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定边界

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两罪边界清晰,核心差异体现在两点,也是司法裁判的关键依据:

第一,上游犯罪范围不同。洗钱罪限于毒品、走私、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七类法定特殊上游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覆盖所有普通刑事犯罪。

第二,侵害法益不同。洗钱罪通过金融账户、资金结算等金融渠道洗白赃款,直接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仅妨害司法机关追赃追诉活动,不侵害金融监管法益。

本案涉案资金源于金融诈骗,被告人利用大量银行卡批量结算、拆分转移资金,直接扰乱金融监管秩序,符合洗钱罪构成,依据法条竞合从一重原则,优先以洗钱罪定罪处罚。

四、警示

本案作为新规适用的典型案例,对普通民众、金融从业者、企业经营人员均具备极强的警示与合规指导意义:

1.无上游犯罪参与行为,不代表无刑责。仅提供账户、帮忙转账取现、代收分流资金,只要主观明知是七类法定犯罪赃款,即可构成洗钱罪;

2.上游人员在逃、未判刑,不免除下游洗钱罪责。只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下游洗钱行为可独立定罪追责;

3. 司法机关将高额提成、多卡操作、拆分取现、异常资金流转作为推定主观明知的核心依据,此类非常规交易行为极易被直接认定具有洗钱故意;

4. 个人银行卡、支付账户严禁出租、出借、出售,一旦被不法分子用于赃款洗白,账户所有人将面临刑事追责。

金融安全无小事,严守账户使用底线、拒绝陌生资金代转、远离灰色资金链条,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合规义务。

若您有遇到类似的问题,欢迎来电咨询400-057-3132或者13530053568(微信同号)普罗权彰律师团包含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成立以来经手案件上千起,均取得满意结果。



品牌律所,超过500名执业律师、专家、顾问、专业人员,全国多家分所☞律所最新资讯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普罗权彰律师团队包含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该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辩护经验极为丰富,有为多位犯罪嫌疑人成功办理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罪轻辩护、减刑缓刑的案例,深得委托家属一致好评。该团队为深圳市第一看守所、深圳市第二看守所、深圳市第三看守所、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深圳市盐田看守所关押人员专业办理刑事辩护,普及刑事案件相关知识。


在线律师咨询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353005356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0755-22386300 手机微信同号 13530053568

二维码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