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 —— 特殊程序与保护|深圳刑事律师
未成年人犯罪 —— 特殊程序与保护
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界限是什么?
答: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需要注意的是,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下限从 14 周岁下调至 12 周岁,但仅限于特定罪名且需经最高检核准。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哪些特殊程序?
答: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特殊的诉讼程序,主要体现在:
第一,分案处理。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第二,指定辩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三,合适成年人到场。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第四,不公开审理。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第五,犯罪记录封存。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第六,附条件不起诉。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什么是附条件不起诉?
答:附条件不起诉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一项特殊制度,指检察院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暂时不提起公诉,设定一定的考验期,根据其在考验期内的表现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四)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条件和效果是什么?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犯罪记录封存的效果是,一般单位和个人无法查询到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相当于在一定程度上 "隐藏" 了案底,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升学就业创造了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封存不是消除,司法机关办案时仍可查询。此外,如果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在成年后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且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解除封存。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如何辩护?
答: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除了常规的辩护策略外,还应特别注重以下方面:
第一,年龄辩护。准确认定当事人的年龄,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属于从轻减轻处罚的年龄阶段。对于年龄证据有疑问的,应当申请骨龄鉴定等。
第二,争取附条件不起诉。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积极向检察院申请附条件不起诉,争取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案件。
第三,争取缓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缓刑的比例较高,律师应积极论证当事人符合缓刑条件,争取非监禁刑。
第四,强调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确立了 "教育、感化、挽救" 的方针和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的原则,律师应在辩护中充分强调这一点。
第五,关注当事人的成长背景。包括家庭环境、教育背景、犯罪原因等,论证当事人有改造的可能性,争取从宽处理。
第六,保障诉讼权利。确保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不公开审理等特殊程序得到落实。
深圳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普罗权彰律师团队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辩护方面经验丰富,团队律师熟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程序和保护制度,始终坚持 "教育、感化、挽救" 的方针,为未成年当事人争取附条件不起诉、缓刑、犯罪记录封存等最有利的结果,帮助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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