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Legal Q&A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

自首与立功 —— 从轻减轻的关键情节|深圳刑事律师

作者: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徐小华 发布时间:2026-08-14 10:12:29点击:

什么是自首?

答: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首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 自动投案: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

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2.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自动投案?

答: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也可以视为自动投案:


1.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 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

3. 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4. 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

5. 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

6.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

7. 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什么是如实供述?

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需要注意的几点:


1.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2.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3.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4. 犯罪嫌疑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比如当事人承认事实但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这是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认定。


自首能从宽多少?

答: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根据量刑指导意见,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40% 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 40% 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的除外。


什么是立功?

答: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立功的表现形式包括:

1.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

2. 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

3. 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4.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5. 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什么是重大立功?

答:重大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重大犯罪"" 重大案件 ""重大犯罪嫌疑人" 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宽幅度比一般立功更大。


自首和立功有什么区别?

答:自首和立功都是法定从宽情节,但有明显区别:


第一,内容不同。自首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立功是揭发他人犯罪或提供他人犯罪线索。

第二,从宽幅度不同。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第三,适用阶段不同。自首一般发生在犯罪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前;立功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

第四,自首和立功可以同时适用。如果当事人既有自首又有立功表现,可以叠加从宽。


深圳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普罗权彰律师团队在自首和立功的认定方面经验丰富,团队律师会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及时固定自首和立功的证据,向司法机关提交自首和立功的法律意见,确保当事人获得应有的从宽处罚。


若您有遇到类似的问题,欢迎来电咨询400-057-3132或者13530053568(微信同号)普罗权彰律师团包含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成立以来经手案件上千起,均取得满意结果。



品牌律所,超过500名执业律师、专家、顾问、专业人员,全国多家分所☞律所最新资讯


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普罗权彰律师团队包含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该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辩护经验极为丰富,有为多位犯罪嫌疑人成功办理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罪轻辩护、减刑缓刑的案例,深得委托家属一致好评。该团队为深圳市第一看守所、深圳市第二看守所、深圳市第三看守所、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深圳市盐田看守所关押人员专业办理刑事辩护,普及刑事案件相关知识。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在线律师咨询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353005356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0755-22386300 手机微信同号 13530053568

二维码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