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把人打伤对方报警会坐牢吗?深圳罗湖刑事律师分享故意伤害罪真实案例
把人打伤对方报警会坐牢吗?深圳罗湖刑事律师分享故意伤害罪真实案例
生活中难免会碰到一些摩擦,像打架斗殴都是常见的事,那么把人打伤对方报警了会坐牢吗?下面一起来看看深圳刑事律师带来一则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刑事辩护真实案例。
我们首先来看看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法医鉴定结果为轻伤以上后果的话,对方就会构成刑事犯罪,派出所会把这个案件调查清楚之后提交到检察院,然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案件基本信息】
公诉人: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检察院
被 告:潘某富
案件类型:刑事
案 由: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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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括】
2017年10月17日下午,被害人陈某1等人到吴川市海滨街道碧桂园项目部办公室门口要求该项目部赔偿渔网被损坏的损失。被告人潘某富及工地其他人员便到现场进行处理。后双方发生冲突,潘某富及刘某1等人与陈某1、陈某2等人发生推拉,其中,潘某富使用安全帽殴打陈某1、陈某2,并将陈某1推倒在地,导致陈某1左手手肘部位受伤;陈某2上前争抢潘某富手中的安全帽过程中,陈某2用安全帽砸中潘某富的鼻子,导致潘某富的鼻子当场受伤流血。
【检察院认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律师辩护总结】
律师认为以罪轻辩护、减轻量刑为方向查阅、整理案件材料,与法官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并以此开展辩护工作。主要辩护点如下被告人潘某富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潘某富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谅解,可对被告人潘某富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潘某富在庭审时能认罪认罚,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被害人在本次冲突中存在过错,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潘某富本次犯罪情节较轻,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能积极赔偿经济损失给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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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
被告人潘某富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潘某富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谅解,可对被告人潘某富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潘某富在庭审时能认罪认罚,被害人在本次冲突中存在过错,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潘某富本次犯罪情节较轻,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能积极赔偿经济损失给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具有如实供述、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从轻或酌情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符合本案事实,予以采纳。
【裁判结果】
被告人潘某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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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区分轻伤害和轻微伤害主要应根据以下原则来进行:凡是损伤伴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由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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