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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事务所故意伤人罪真实案例分享:打架将人打伤被抓会怎么判刑?

作者: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徐小华 发布时间:2026-08-04 10:33:36点击:

深圳律师事务所故意伤人罪真实案例分享:打架将人打伤被抓会怎么判刑?


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发生摩擦打架致人受伤这种情况屡见不鲜,那么将人打伤怎么判刑?会坐牢吗?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深圳刑事律师怎么说的,以及分享深圳律师事务所做的一则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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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打伤会不会坐牢需要双方受伤程度,如果不构成轻伤以上,属于行政处罚,最多拘留15天。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可能就涉嫌故意伤害罪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需要行政拘留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案件基本信息】
公诉人: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被  告:赵某
案件类型:刑事
案    由:故意伤害罪

【案件概括】
2018年11月6日20时30分许,被告人赵某和被害人毛某等几名老乡在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某大排档喝酒。喝酒期间,被告人赵某和被害人毛某发生口角,赵某便回到其出租屋内拿了一把绿色手柄的水果刀携带在身,并再次返回宵夜档喝酒聊天。期间,被告人赵某和被害人毛某再次发生口角,被害人毛某起身走到宵夜档对面马路打电话,被告人赵某紧随其后,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被害人毛某腹部,之后逃离现场。次日9时许,被告人赵某接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鉴定:被害人毛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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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认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律师辩护总结】
深圳罗湖刑事律师以减轻量刑为方向整理案件材料,于公安机关和法官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为当事人做辩护,主要辩护点如下: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认罪认罚,认罪态度好。被告人赵某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毛某损失共计人民币3万元,同日毛某出具谅解书,表示对其予以谅解。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无视国法,结伙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主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具有认罪认罚及自首、赔偿谅解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该意见,经查属实,本院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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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
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扩展资料】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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