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深圳刑事律师:打架将人打伤会坐牢吗?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深圳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分析
深圳刑事律师:打架将人打伤会坐牢吗?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深圳律师事务所真实案例分析
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发生摩擦,难免发生不小心致人受伤这种情况,那么故意伤害罪会怎么判刑呢?将人打伤会判几年?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深圳罗湖刑事律师怎么说的,以及分享深圳律师事务所做的一则故意伤害罪刑事辩护案例:
将人打伤要具体要看伤情如何,如果轻微伤,要受行政处罚,拘留或者罚款,如果构成轻伤,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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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件基本信息】
公诉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被 告:李某龙
案件类型:刑事
案 由: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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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括】
2019年10月31日1时许,被告人李某龙在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光明里音乐餐厅与朋友喝酒,离开餐厅时在门口踢到一个垃圾桶打到了被害人王桂身上,二人因此发生争吵进而引发推搡。过程中,李某龙用手推倒王桂,后二人扭打在一起,李某龙飞踹王桂一脚后多次击打王桂面部后离开现场。
【检察院认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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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总结】
深圳罗湖刑事律师以减轻量刑为方向整理案件材料,于公安机关和法官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为当事人做辩护,主要辩护点如下:案发后被告人李某龙赔偿被害人王桂经济损失人民币26800元,被害人出具了书面谅解书。被告人具有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的情节。
【裁判结果】
被告人李某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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