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
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
当你的亲人朋友被警察带走刑事拘留后一般都会关心几个问题,刑事拘留期限是多久?什么时候可以放出来?家属能去见吗?家属可以做什么?针对这些问题,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深圳刑事律师怎么说的吧:
相关资讯☞被刑事拘留一定要知道的几点
刑事拘留往往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首先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会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因此有严格的期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深圳刑事律师 13530053568(微信同号)
综上所述,一般的刑事拘留最开始是3天,公安机关可延长1-4天,然后提交逮捕审查批准是7天,也就是说一般的刑事拘留最长在14天左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交逮捕审查批准的时间可能延长至30天,其他与一般刑事案件一样,所以最长拘留时间是37天。
刑事拘留家属可以见吗?
在侦查阶段防止串供,家属是不能和嫌疑人会见的,但可以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
被刑事拘留后家属需要做什么?
首先我们要知道,刑事案件有三个阶段:1.侦查阶段 2.审查起诉阶段 3.审判阶段
在这三个阶段期间家属都可以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安抚嫌疑人情绪;有被害人的与被害人沟通取得谅解书;申请取保侯审,向公安、检察院、法院提交法律意见书,根据案件情况争取不起诉、缓刑或是减轻量刑,做无罪辩护等等……
在刑事案件中,有“黄金37天”的说法。所谓“黄金37天”指的是侦查机关作出刑事拘留与检察机关作出批捕决定之间的期间。在刑事诉讼中,这个期间属于侦查阶段,在这期间检察机关将最终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嫌疑人。因为通常情况下要历经37天的时间,因此在刑事辩护业内又被称为“37天黄金救援期”。
所以家属越早采取措施对嫌疑人越有利。
若您有遇到类似的问题,欢迎来电咨询400-057-3132或者13530053568(微信同号)普罗权彰律师团包含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成立以来经手案件上千起,均取得满意结果。
品牌律所,超过500名执业律师、专家、顾问、专业人员,全国多家分所☞律所最新资讯

普罗权彰律师团队包含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该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辩护经验极为丰富,有为多位犯罪嫌疑人成功办理无罪辩护、取保候审、罪轻辩护、减刑缓刑的案例,深得委托家属一致好评。该团队为深圳市第一看守所、深圳市第二看守所、深圳市第三看守所、深圳市罗湖区看守所、深圳市福田区看守所、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深圳市南山区看守所、深圳市盐田看守所关押人员专业办理刑事辩护,普及刑事案件相关知识。


QQ客服